中國全面修訂價格法 強化治理“內卷”現象

中國最近全面修訂並實施了針對2027年的價格法律框架,核心目標在於遏制具破壞性的低價競爭,並建立適應數字經濟時代市場行為的新規則。

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4年7月24日發布公告,聯合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(徵求意見稿)》,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,標誌著這一重要立法進程進入關鍵階段。這是自1998年首度實施價格法以來的首次重大修訂,並已被正式列入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。

修正草案聚焦當前市場競爭中備受關注的“內卷”現象。草案明確,監管機構將通過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標準、明確禁止利用算法進行不正當價格行為等手段,大幅提升對非理性低價競爭的治理力度。

專家認為,修訂後的價格法將與反壟斷法、反不正當競爭法協同作用,構建更為全面的市場監管體系,有助於營造公平競爭環境,從而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穩固的價格基礎。

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標準 加強“內卷式”競爭治理

本次修法重點之一是為治理“內卷式”競爭提供更清晰且具操作性的法律工具,特別針對低價傾銷行為。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副所長郭麗岐指出,低價傾銷是一種惡性“內卷”,此類現象一旦出現,將導致相關企業利潤下降甚至虧損擴大,使企業在穩定生產經營及擴大就業方面面臨更大壓力,對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產生不利影響。

現行價格法對低價傾銷的規定較為複雜,且適用範圍僅限商品和經營者自身,難以適應當前數字經濟興起及服務消費多元化的新形勢。為此,修訂草案將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修訂為“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、季節性商品、積壓商品等商品或具有正當理由降價提供服務外,為了排除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,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,或者強制其他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”

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韓偉指出,此次修訂明確界定了低價傾銷的兩個核心條件:手段(低於成本)和目的(排除對手或獨佔市場),為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支撐。

此外,修訂草案還將低價傾銷的適用範圍從此前僅限於“商品”擴展至“商品和服務”,並將規制主體從售賣方擴大到制定定價規則的第三方(如平台)。韓偉認為,此舉填補了監管制度的空白,能有效應對服務業及平台強制商家“二選一”等場景下的低價競爭問題。

新增數字經濟監管條款 彌補法律空白

修訂草案重點新增了“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以及技術和規則從事不正當價格行為”的條款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北表示,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經營者經營模式與盈利模式發生重大變革,價格法需要規範針對相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調控。

修訂草案還完善了價格串通、哄抬價格、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,同時明確公用事業單位、行業協會等不得利用影響力強制或者捆綁銷售商品、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的規定。

在法律責任方面,修訂草案調整了對經營者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處罰規定,提高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處罰標準,明確經營者拒絕或虛假提供成本監審、調查等資料的法律責任。

三部法律協同發力 構建綜合監督體系

本次價格法的修訂非孤立推進,而是中國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
專家分析,低價無序競爭的治理需要多部法律協同發力。例如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已對平台強制商家低價銷售作出規範,而反壟斷法則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。韓偉指出,修訂後的價格法將與這兩部法律構成綜合法律監管體系,在整治“內卷式”競爭方面形成合力。

為保障法律威懾力,修訂草案普遍提高了違法成本。草案調整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處罰規定,提升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處罰標準,並明確拒絕或虛假提供成本監審資料的法律責任。

在政府定價方面,草案也進行現代化調整,明確政府定價可採取制定“定價機制”的方式,並強調定價過程中必須開展成本監審或調查,且須聽取社會各方意見。

郭麗岐表示,執行好價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,有利於增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吸引力,打造良好的價格競爭環境,支持中國內循環經濟體系穩健運行。

參考資料: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,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報告,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發布資料,聯合新聞報導

市場重要性與影響評估: 高影響 — 中國全面修訂價格法,強化治理“內卷”現象,涉及低價競爭規範與數字經濟監管,屬於重大政策法規變動。
影響範圍: 地區性(中國大陸市場為核心,對亞太區域供應鏈與市場環境具顯著影響)
影響時長: 中線至長線(3-12個月至12個月以上),因法案將於2027年實施,且涉及市場結構與監管體系的根本變革。
市場敏感度: 目前市場對該法案整體影響仍有待消化,存在一定低估,尤其是對數字經濟平台與低價競爭治理的長期影響尚未完全反映。

投資策略:

  • 中線(3-12個月):關注中國監管強化下,受益於公平價格環境的高質量消費品龍頭企業,如茅台(600519.SH)、伊利股份(600887.SH),避免過度依賴低價競爭的零售與電商平台。
  • 長線(12個月以上):投資於數字經濟合規轉型的科技平台及監管合規服務供應商,建議關注阿里巴巴(9988.HK)、騰訊控股(0700.HK),以及提供數據合規與監管科技解決方案的相關企業。
  • 短線(0-3個月):鑑於政策公布與市場不確定性,建議謹慎觀望低價競爭嚴重的電商與服務平台板塊,避開可能面臨監管壓力的標的。

風險:

  • 政策執行力度與細則尚未完全明朗,存在法律解讀與市場適應期的不確定性。
  • 監管加碼可能短期內壓制部分依賴低價策略的企業盈利,影響相關股票表現。
  • 數字經濟企業面臨較高合規成本與技術改造壓力,可能影響其增長節奏。

其他觀點:

  • 部分專家認為,此次修訂有助於構建更健康的市場競爭環境,長期利好優質企業和消費升級。
  • 亦有觀點指出,監管過嚴可能抑制創新動力,需關注政策平衡與市場反饋。
風險提示及免責聲明
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本文不構成任何個人投資建議,亦未考慮到個別用戶特殊的投資目標、財務狀況或需求。用戶應考慮本文中的任何意見、觀點或結論是否符合其特定情況。據此投資,責任自負。